·
首页
·
口腔新闻
·
大众频道
·
专业频道
·
网址导航
·
软件下载
·
博客圈
·
供求信息
·
人才
·
学习
·
娱乐
·
虚拟社区
·
经营管理
·
电子牙医
·
爱齿问吧
·
同城诊所
·
即时贴
·
图片欣赏
·
商城
·
同学
专业首页
口内
|
口外
|
修复
|
正畸
|
基础
|
新技术
|
考试
|
管理
|
器械
|
资源
当前位置:
口腔前沿
>>
新闻
>>
医疗新闻
>> 浏览文章
港澳医师可在内地开设全资个人诊所
作者:佚名 来源:新闻早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年01月08日
国家卫生部日前下发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、澳门《〈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〉补充协议四》中有关医疗服务事项的通知。通知显示,自今年1月起,取得内地《医师资格证书》(临床、中医、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)的香港、澳门服务提供者符合条件时,可在内地申请开设个体诊所。
搜索更多
网络
站内搜索
上一篇:
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泄题 两门考试被推迟后将恢复
下一篇:
“牙医”非法行医戴假牙嘴歪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告诉好友
】【
打印此文
】【
收藏此文
】【
关闭窗口
】
相关链接
广告链接
本类热门文章
·
卫生部2006年8月10日在国
·
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泄题 两
·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
·
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
·
学习乔淑萍 做人民的好
·
“牙医”非法行医戴假牙
·
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
·
英美两基金首投资中国口
·
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
·
岁小孩摔倒铁勺插入咽喉
本类最新推荐
·
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泄题 两
特别推荐
版权所有(C)银瀚网络科技2005-2007
本网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,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尽快加以更正